港協暨奧委會轄下委員會近3年無開會捱批 行政總監鄭國鴻解釋因議程重疊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06/16 17: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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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協暨奧委會部分轄下委員會,在2年多內完全沒有開會。(資料圖片)

審計報告早前揭示港協暨奧委會部分轄下委員會,在2年多內完全沒有開會,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今日(16日)討論相關報告。港協暨奧委會行政總監鄭國鴻在會上解釋,因為相關會議與董事局會議的議程重疊,強調未來會考慮取消部分委員會。帳委會主席石禮謙批評,港協暨奧委會董事局不作監管,沒有管治態度。

在今年4月公布的第74號審計報告,其中一章涉及港協暨奧委會,報告指出,港協暨奧委會轄下7個委員會中,奧林匹克學院委員會、奧運大樓管理委員會,以及公共關係及企業傳訊委員會,於2017年3月30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未曾召開會議;另外有9個人在過去近3年間未曾出席任何會議。

港協暨奧委會義務秘書長王敏超於會上解釋,奧林匹克學院委員會沒有開會,是因為該委員會主席是一名教授,工作繁重,承認奧委會沒有無催促他開會。鄭國鴻補充指,該委員會過去數年一直有做工作,包括審批海外課程、安排學校參觀奧運大樓、委任退役運動員做奧林匹克大使等。

至於另外兩個委員會,鄭國鴻解釋,奧運大樓管理委員會之上還有奧運大樓董事局,很多文件會交由董事局審議,包括奧運大樓重建、大型維修項目等,每3個月都會向民政事務局提交報告;而公共關係及企業傳訊委員會絕大部分成員都是董事局成員,有關公關或企業傳訊議題已在董事局會議上討論,所以認為不需再開會議。

帳委會主席石禮謙認為,董事局與委員會的職權範圍不應一樣,董事局應監察委員會的工作情況,批評港協暨奧委會董事局不作監管,沒有管治態度。

另外,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關注有港隊泳手在雅加達亞運舉行前約3個月腳部嚴重受傷,但仍然容許他出賽,質疑遴選機制有問題。港協暨奧委會解釋,體育學院沒有就該名運動員受傷一事,通知港協暨奧委會,泳總當時亦不知情,而當時游泳項目總教練事後解釋,參考了醫生的意見,認為這名運動員可以康復及出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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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子謙